交易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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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ding Guide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割

作者:admin 更新时间:2019-05-15 08:38 点击量:21598

第一节 股指期货


中金所上市的沪深300指数期货采取现金交割方式。股指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收市后,交易所以交割结算价为基准,划付持仓双方的盈亏,了结所有未平仓合约。


股指期货交割结算价为最后交易日标的指数最后2小时的算术平均价。计算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交易所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对股指期货的交割结算价进行调整。


股指期货的交割手续费标准为交割金额的万分之一,由交易所向结算会员收取,交易所有权对交割手续费标准进行调整。


表5-1-1 沪深300股指期货交割统计




第二节 国债期货(拟上市)


表5-2-1拟上市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表


一、交割方案


1.中金所拟上市的国债期货采取实物交割,具体包括滚动交割和集中交割两种交割方式。


2.拟上市的国债期货采用并不存在的“名义标准债券”作为交易标的,实际的国债可以用转换因子折算成名义标准债券进行交割;


3.多券种替代交收:剩余年限在一定范围内的国债都可以参与交割,卖方有权选择“最便宜债券”进行交割。


4.转换因子:在交割过程中,各种可交割国债和名义标准券之间的比例称为转换因子;面值1元的可交割国债,并假定到期收益率为3%时的该可交割国债净值就是该债券的转换因子。


二、可交割国债范围


1.中国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在境内发行的记账式国债;


2.固定利率且定期付息;


3.同时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4.到期日距离合约交割月份首日时间为4-7年;


5.符合国债转托管的相关规定。


三、交割结算价


在最后交易日前申报交割的,交割结算价为申报当日的结算价。最后交易日的交割结算价为全部成交价格按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当日结算价为合约最后一小时成交价格按照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


四、国债期货跨市场交割


1.为体现中金所中央对手方的责任和方便交割过户,采用中金所开立债券账户的统一交收模式。


2.国债的跨市场交割通过中金所账户的转托管方式实现。


五、国债期货实物交割流程


第一阶段:


自交割月第一交易日至最后交易日的前一个交易日的滚动交割:买方和卖方提出交割申请,按照“申报时间优先”原则选取买方和卖方进入交割。


图5-2-1 国债期货滚动交割流程图


 

第二阶段


最后交易日的集中交割:最后交易日未平仓合约自动进入交割程序。


图5-2-2 国债期货集中交割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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