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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bating illegal acts

扫黑除恶知识18问

作者:admin 更新时间:2019-05-14 10:26 点击量:4340

1.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什么时候开始?

答:2018111日,中国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

 

2.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时间多长?

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时间从20181月开始,至2020年底结束,为期三年

 

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

 

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蓝图”是什么?

答: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20181月开始,至2020年底结束,为期3年。2018年:治标。启动,打掉一批涉黑涉恶组织,惩处一批黑恶势力“保护伞”,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2019年:治根。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使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2020年:治本。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5. 扫黑除恶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答: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6.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措施是什么?

答:摸线索,打犯罪,挖“保护伞”,治源头,强组织。

 

7. “扫黑除恶”与“打黑除恶”相比有哪些变化?

答:意味着在广度、深度、力度等方面有了更高的要求,彰显党中央除恶义务,坚决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打下去,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的坚强决心的信心。

 

8.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个结合”是什么?

答:把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

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

把扫黑除恶势力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

 

9.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案三查”是什么?

答:既要查办黑恶势力,又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10.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两个一律”是什么?

答: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

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11. 扫黑除恶聚焦打击的重点内容是什么?

答: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12. “恶势力集团”的特征及具体表现是什么?

答:有三名以上的组织成员,有明显首要分子,重要成员较为固定,组织成员经常纠集在一起,共同故意实施三次以上恶势力惯常实施的犯罪活动或者其他犯罪活动。

 

13. 什么是利用“软暴力”实施的犯罪?

答:黑恶势力为谋取不法益或形成非法影响,有组织地采用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侵害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破坏经济秩序、社会秩序的行为。

 

14. “扫黑除恶”中的“黑”与“恶”指的是什么?

答:“黑”是指黑社会性质组织,“恶”是指恶势力。

 

15.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五个更加注重”是什么?

答:更加注重深挖线索,更加着重主动进攻,更加注重依法严惩,更加注重宣传发动,更加注重源头治理。

 

16. 什么是恶势力?

答:经常纠结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

恶势力一般为三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违法犯罪活动主要为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畔滋事等,同时还可能伴随实施开展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以及聚众“打砸抢”等。

 

17.纪检监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重点查出的3类问题指的是什么?

答: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

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

地方党委和政府、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力问题。

 

18.违法犯罪行为,应如何报案?

答:对不属于涉黑涉恶案件的违法犯罪行为,属于治安、刑事案件 的,广大人民群众可向当地派出所报案,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属于民间纠纷的,可通过当地基层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调解,或是通过法律程序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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