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三家商品期货交易所《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凡持有上海期货交易所2005各合约的客户请务必于4月30日11:30前将仓位按如下规则进行调整:铝、铜、锌、铅合约的持仓调整为5手的整倍数,镍合约的持仓调整为6手的整倍数,黄金合约的持仓调整为3手的整倍数,白银、锡、漂针浆合约的持仓调整为2手的整倍数,螺纹钢、线材、热轧卷板合约的持仓调整为30手的整倍数,不锈钢合约的持仓调整为12手的整倍数。对于违规进入交割月的仓位,由交易所执行强行平仓,平仓后盈利部分交易所没收,亏损自负。持有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2005各合约的自然人客户不允许持仓进入交割月,请务必于4月30日11:30前将持仓减为0手。
风控结算部于4月30日下午13:30开始对不合规的2005各合约持仓进行减仓处理。
望广大客户周知!
东方汇金期货有限公司
二○二○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