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结算细则》,经公司研究决定:
1、自2020年7月24日结算时起,将动力煤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1%;PTA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4%;
2、自2020年7月29日结算时起,将甲醇期货2009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8%。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水平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水平不同时,则按两者中幅度大、水平高的执行。
特此通知!
东方汇金期货有限公司
二○二○年七月二十三日